您所在的位置 >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成果金融科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德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德科字〔2022〕18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机构的,需在德州市注册且专业从事技术交易服务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且获法人单位授权;

(二)有满足技术服务需求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备条件;

(三)有3名以上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

(四)独立法人机构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3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300万元或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信誉良好,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德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机构法人证书或内设机构批准文件复印件,机构法人代表或内设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技术交易发票及财务凭证复印件等。

三、申报流程

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填报《德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及现场考察后择优推荐(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意见、现场考察意见、绿色门槛审核意见等)及申报单位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要求

服务机构备案受理时间截至10月18日,请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做好现场考察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2305021

邮箱:dzkjjcgk@dz.shandong.cn.

附件:德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9日